稅務登記后的納稅申報時間如下: 一、首次申報時間 稅務登記完成后,首次申報期為次月1日至15日(如8月登記,9月1-15日需完成首次申報)。 若登記當月已產生應稅行為,需在次月申報期內補充申報。 二、稅種申報周期差異 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:按月申報(次月15日前)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:按季申報(季度結束后15日內) 企業(yè)所得稅 預繳:按季申報(1/4/7/10月15日前) 匯算清繳:次年5月31日前 個人所得稅 經營所得:月度/季度結束后15日內,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年度匯算 代扣代繳:次月15日內 三、特殊調整與注意事項 2025年部分月份截止日延長(如2月20日、5月22日、10月27日),節(jié)假日順延。 未按期申報將面臨罰款(2000元以下至1萬元不等)。 |